本企業管理咨詢服務協議書(以下簡稱“本協議”)由以下雙方于 [年] 年 [月] 日簽訂:
甲方(委托方):
名稱: [甲方公司全稱]
地址: [甲方公司地址]
法定代表人: [法定代表人姓名]
聯系人: [聯系人姓名]
聯系電話: [聯系人電話]
乙方(服務方):
名稱: [乙方咨詢公司全稱]
地址: [乙方公司地址]
法定代表人: [法定代表人姓名]
聯系人: [聯系人姓名]
聯系電話: [聯系人電話]
鑒于甲方希望提升其企業管理水平與運營效率,乙方是一家專業從事企業管理咨詢服務的機構,擁有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和經驗。經雙方友好協商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管理咨詢服務事宜,達成如下協議,以資共同遵守。
第一條 服務內容與目標
1.1 乙方根據甲方的具體需求,提供以下一項或多項企業管理咨詢服務(具體范圍、深度以附件《咨詢服務項目說明書》為準):
a) 企業戰略規劃與商業模式梳理;
b) 組織架構優化與流程再造;
c) 人力資源管理體系設計(含薪酬績效、人才發展等);
d) 財務管理體系優化與內控建設;
e) 市場營銷策略與品牌提升;
f) 運營效率提升與精益管理;
g) 其他雙方書面確認的管理咨詢項目。
1.2 本次咨詢服務的目標是:[請在此處具體描述項目預期達成的目標,例如:幫助甲方明確未來三年發展戰略,優化核心業務流程,提升組織執行力等]。
第二條 服務期限
2.1 本協議服務期限自 [年] 年 [月] 日起至 [年] 年 [月] 日止。
2.2 如因項目復雜程度或其他不可抗力需延長服務期限,應由雙方另行協商并以書面形式確認。
第三條 服務方式與團隊
3.1 乙方提供服務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現場調研、訪談、資料分析、專題研討、方案設計、培訓輔導、實施支持等。
3.2 乙方應指派具備相應資質和經驗的項目團隊負責本協議項下工作,項目核心成員名單見附件。未經甲方同意,乙方不得擅自更換項目負責人及核心成員。
第四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
4.1 甲方權利與義務:
a) 按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;
b) 為乙方咨詢團隊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、辦公便利及與項目相關的真實、完整的信息和資料;
c) 指定專門的項目對接人,協調內部資源,配合乙方開展工作;
d) 對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及時進行審閱并提出意見;
e) 享有本協議項下咨詢服務形成的工作成果(除乙方知識產權背景外)的使用權。
4.2 乙方權利與義務:
a) 恪守職業道德,勤勉盡責,按照專業標準提供咨詢服務;
b) 保證其提供的服務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;
c) 對在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、技術信息等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;
d) 按約定時間提交符合質量要求的工作成果(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報告、設計方案、實施計劃等);
e) 接受甲方對項目進度和質量的合理監督。
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
5.1 本項目咨詢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 [大寫金額] 元(¥[小寫金額])。此費用為含稅價,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、差旅費(如有約定)、材料費等完成本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,除非另有約定,甲方無需支付其他任何費用。
5.2 支付方式(任選一種或組合,具體約定如下):
□ 一次性支付:項目最終成果經甲方書面確認后 [數字] 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。
□ 分期支付:
第一期:本協議生效后 [數字] 個工作日內,支付總額的 [百分比]%,即 ¥[金額] 元;
第二期:[某一里程碑節點] 成果提交并經甲方確認后 [數字] 個工作日內,支付總額的 [百分比]%,即 ¥[金額] 元;
第三期:項目最終成果全部提交并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后 [數字] 個工作日內,支付剩余尾款 ¥[金額] 元。
5.3 乙方收款前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。甲方收到發票后按約定付款。
第六條 保密條款
6.1 任何一方對于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而了解到的、或接觸到的對方未公開的秘密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、技術信息、經營信息等),均應承擔保密義務。未經對方書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、給予或轉讓該秘密信息。
6.2 此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 [數字] 年內持續有效。
第七條 知識產權
7.1 乙方為完成本項目所產生的、并最終提交給甲方的書面報告、設計方案、軟件工具(如有)等成果的知識產權,自甲方付清全部咨詢服務費用之日起,歸甲方所有。
7.2 乙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使用的自有知識、方法論、工具模板、通用資料等背景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。甲方在本項目范圍內享有免費使用權。
第八條 違約責任
8.1 若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時間支付服務費用,每逾期一日,應按應付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。逾期超過 [數字] 日的,乙方有權暫停服務直至解除協議。
8.2 若乙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提交合格的工作成果,或提交的成果存在重大缺陷,經甲方書面提出后合理期限內仍未修正,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減少報酬、采取補救措施,直至解除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損失。
8.3 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,應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。
第九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
9.1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,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解除。
9.2 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災害、戰爭、重大政策變化等)導致協議無法繼續履行,任何一方可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,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。
第十條 爭議解決
10.1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,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。
10.2 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十一條 其他
11.1 本協議附件(《咨詢服務項目說明書》、《項目團隊成員名單》等)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2 本協議一式 [數字] 份,甲乙雙方各執 [數字] 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3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。
11.4 本協議未盡事宜,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。
(以下無正文)
甲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權代表(簽字):
日期:
乙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權代表(簽字):
日期:
附件一:咨詢服務項目說明書
附件二:項目團隊成員名單
(注:本協議為標準框架,具體條款需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由雙方協商確定并填寫。在簽署前,建議咨詢專業法律人士。)